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有關工作的通知》(閩財金函〔2024〕8號)文件規定,經審核,本批次共有吳良治等2人符合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格條件,現將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向永春縣人社局反映,電話:0595-23871082、23882143。
附件:永春縣2025年第三批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格人員名單
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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