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01-0200-2021-00017
- 備注/文號:永政辦〔2021〕14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31
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鼓勵產業急需高校畢業生來泉就業創業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泉政辦〔2019〕23號)和《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泉州市高校畢業生安居補助及社保補助操作細則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47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現就我縣進一步做好2021年高校畢業生來永就業創業安居補助及社保補助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類型
(一)安居補助。2019年3月22日起,對首次在永春企業、引進的科研院所就業或自主創業,年齡35周歲以下的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實行安居補助。分別按照碩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學、一流學科、中科院大學、中國社科院大學、三大世界大學排名機構發布的最新排名同時排在前500名的大學的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800元,其他本科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最多發放24個月。
(二)社保補助。2021年2月8日后來永,符合申請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永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個人繳納部分予以全額補助,補助金額每人每月不超過600元,最多發放24個月。
來永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安居補助及社保補助操作細則具體詳見附件1。
二、任務分解
根據工作指標任務分解,永春縣2021年高校畢業生來永就業創業任務數為350人。現按照2020年度各鄉鎮的規上工業產值、農林牧漁總產值和年末總人口數的綜合占比實行任務分解,詳見《2021年高校畢業生來永就業創業安居補助申報任務分解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鄉鎮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完成任務。要指定專人負責,將《2021年高校畢業生安居補助工作聯絡通訊錄》(附件3)于3月30日前報送縣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并建立工作報告制度,于每星期五下午16:00前向縣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填寫《2021年高校畢業生來永就業創業安居補助申報表》(附件4),紙質版蓋章后將掃描件傳真或發送至指定郵箱。縣人社局要指定專人于每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將《2021年高校畢業生來永就業創業安居補助申報情況匯總表》(附件5)進行匯總通報。本項工作列入鄉鎮績效考評和人才工作專項述職的重要內容。
工作開展中如遇具體問題可直接與縣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聯系。
聯 系 人:小潘 小李
聯系電話:0595-23872658
傳 真:0595-23892909
電子郵箱:ycjyhrc@163.com
地 址:永春縣桃城鎮城東街99-115號
附件:1.永春縣高校畢業生安居補助及社保補助操作細則
2.2021年高校畢業生來永就業創業安居補助申報任務分解表
3.2021年高校畢業生來永就業創業安居補助工作聯絡通訊錄
4.2021年高校畢業生來永就業創業安居補助申報表
5.2021年高校畢業生來永就業創業安居補助申報情況匯總表
永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