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20-1000-2025-00014
- 備注/文號:永教基〔2025〕75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3
永春一中、永春六中:
根據《福建省老區建設促進會關于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學發放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老促〔2025〕6號)和《福建省老區建設促進會老區助學專項業務管理辦法》及省、市老區建設促進會的工作要求,今年省老區建設促進會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9.9萬元用于支持我縣老區助學活動。為切實做好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學發放工作,現將有關實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具有永春縣戶籍,在永春一中、永春六中高中階段就讀品學兼優的部分老區困難學生,革命“五老”、烈士軍屬和失散紅軍后代的子女同等情況下優先。
二、資助條件
1.思想品德好,熱愛學習,成績優良;
2.家庭經濟困難的老區學生;
3、公職人員子女和已接受其他基金會、社會人士資助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原則上不資助。
三、資助標準
高中學生每人3000元。
四、資助名額
永春資助名額33名,合計9.9萬元,其中:永春一中18名,合計5.4萬元,永春六中15名,合計4.5萬元。
五、申請辦法
1.學校根據資助名額和資助條件,精準確定資助對象,有多個資助名額的必須兼顧各年級學生;
2.受資助對象本人填寫《2025年度福建省老促會福彩公益金助學申請審批表》(附件1)一式四份。要如實填寫家庭經濟狀況,其中“在校德才表現”一欄由所在學校填寫。學校經公示無異議后簽署意見,編造《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學發放花名冊》(附件2)、《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學發放匯總表》(附件3),加蓋公章紙質版于6月30日前報送縣老促會審批,并將相關電子文檔(含公示情況圖片)發送到:永春老區助學微信群。
六、工作要求
1.有關學校要認真做好福彩公益金助學發放工作,嚴格按照《福建省老區建設促進會老區助學專項業務管理辦法》(閩老促〔2023〕1號)執行,發放工作參照福建省黃仲咸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發放的方式;
2.學校要做好助學對象、條件、申請、審批等助學金發放的各個環節工作,抓好、抓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弄虛作假,確定好助學對象;
3.省老促會下撥2025年度福彩公益助學金后,縣老促會將舉行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學集中發放儀式,將公益助學金發放到每位受助學生的手中。鼓勵受助學生弘揚老區革命精神,勤奮學習,立志成才,回報社會,報效祖國,確保公益金助學取得良好的成效;
4.不少于2000字的工作總結紙質和電子文檔于9月10日上報縣老促會,縣老促會及時匯總上報省、市老促會;
5.有關學校要高度重視對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省老區建設促進會將配合省級審計、財政、民政等部門以及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各地老區助學活動情況(材料)進行審查審計。有關學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指定專人負責,相互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工作到位,共同把這項有意義的老區助學工作做細、做實、做好。
永春縣教育局 永春縣老區建設促進會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