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永春縣魁星文旅發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請變更名下用地的規劃條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請,該規劃條件變更論證報告已通過專家論證,現按照城鄉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現對該規劃條件變更論證報告進行批前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請變更規劃條件事項用地的基本情況
不動產權證號(土地證號):閩(2025)永春縣不動產權第0005223號,權利人:永春縣魁星文旅發展有限公司,坐落:永春縣石鼓鎮桃場社區,用地性質:風景名勝設施用地,用地面積:11817.7平方米。
不動產權證號(土地證號):閩(2025)永春縣不動產權第0010020號,權利人:永春縣魁星文旅發展有限公司,坐落:永春縣石鼓鎮桃場社區,用地性質:風景名勝設施用地,用地面積:7882.3平方米。
二、原出讓合同建設指標
2023-64號地塊用地面積:16901平方米;用地性質:特殊用地;容積率:≤1.2;綠地率:≥30%;建筑密數:≤30%;建筑高度:≤30米。
2025-06號地塊用地面積:2799平方米;用地性質:特殊用地;容積率:≤1.2;綠地率:≥30%;建筑密數:≤30%;建筑高度:≤30米。
三、論證報告中控制性詳細規劃建設指標
用地性質:其他特殊用地
容積率:≤1.2,綠地率:≥10%,建筑密數:≤30%;建筑高度:≤30米。
四、論證報告中規劃條件建設指標
用地面積:11817.7平方米,用地性質:其他特殊用地
容積率:≤1.2,綠地率:≥10%,建筑密數:≤30%;建筑高度:≤30米。
用地面積:7882.3平方米,用地性質:其他特殊用地
容積率:≤1.2,綠地率:≥10%,建筑密數:≤30%;建筑高度:≤30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現就申請將該規劃條件調整論證報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自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10日)。在公示期內如對上述規劃條件調整論證報告有意見或建議,請使用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以書面形式反饋到以下地址:永春縣鵬源街109號,逾期視為無異議。公示期間有關利害關系人可至我局查閱詳細圖紙,如發現建設單位存在違法或失信行為的,請以署名書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請聽證的,應于公示期間及公示期滿后五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聯系人:小王,聯系電話:0595-23880171。
永春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7月21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