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利害關系人:
我局已受理永春昌林瓷業(yè)有限公司申請的擴建主車間的建筑設計總平圖變更的申請事項,現將規(guī)劃擬許可變更內容公示如下:
一、建設單位:永春昌林瓷業(yè)有限公司;
二、項目變更內容:為滿足現狀建筑間距10米的消防要求,永春昌林瓷業(yè)有限公司在施工過程中主車間2建筑出現整體移位現象,現變更建筑各測點坐標,申請總平圖變更
三、詳見變更后的總平面圖本公示期限從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7個自然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以署名書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請聽證的,應于公示期間及公示期滿后五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我局將依法做出相關行政許可。如在公示期內對我局審批事項有異議,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的,我局將依法向申請人提供異議人的姓名、申請事項等信息。
聯系人:小林
聯系電話:0595- 23860488
永春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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